question-icon 房屋赠与公证是否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公证?

我有一套房子要赠与别人,打算去做公证,但我在外地,想问问房屋赠与公证是不是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能不能在我现在所在的地方的公证处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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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关于房屋赠与公证是否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公证,答案是不一定。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对于房屋赠与公证,虽然房屋属于不动产,但因为是赠与这种特定的公证事项,既可以选择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也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公证机构对于当地不动产情况的熟悉程度以及后续可能涉及的房产登记等问题,选择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房屋赠与公证会更加便捷和高效。因为当地公证机构在核实房屋产权等相关信息时会更有优势,房产管理部门也可能更认可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但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并非只能在房屋所在地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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