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6年了还能起诉吗?
别人欠我钱已经6年了,期间我也没怎么催过。最近我着急用钱,想让对方还钱,可对方就是拖着不给。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都过去6年了,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要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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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即便欠款已经过去6年,依然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首先,需要了解“诉讼时效”这个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从这条规定来看,欠款6年似乎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 不过,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中止的。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在这6年期间,你向欠款人催要过欠款,并且有证据证明(像聊天记录、催款函、通话录音等),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从你最后一次催款的时间重新开始计算。这样一来,就有可能还在诉讼时效内。 即便真的超过了诉讼时效,你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并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当你起诉时,法院还是会受理你的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对方没有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就会正常审理并作出判决;要是对方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但要是对方自愿履行还款义务,之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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