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板欠薪且公司注销后可以告个人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老板一直拖欠工资。最近我打算维权的时候,发现公司居然注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去告老板个人呢?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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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薪追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老板欠薪且公司注销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告个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注销的概念。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简单来说,公司注销后,它就不再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主体存在了。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来承担,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劳动者是可以告老板个人的。一是老板作为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的情况。出资不实是指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缴纳的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是老板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老板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老板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用公司的钱支付个人消费等。 在老板欠薪且公司注销的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老板存在上述违法情形,劳动者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告老板个人,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老板欠薪的事实。然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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