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后还能告公司吗?
我之前正常从公司离职了,但是后来发现公司在职期间有一些做法可能损害了我的权益,比如少发了加班费。我想知道,我都已经正常离职了,还能不能去告公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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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职后是有可能可以告公司的,不过这得看具体情况。首先,要判断公司是否存在损害你权益的行为。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涵盖了很多方面,比如获得合理报酬、享受应有的休息休假、受到公平的劳动待遇等。如果公司在你在职期间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你就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你发现公司侵害你权益的那一天开始,在一年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例如,如果你离职后发现公司少发了你的加班费,只要在这个时效内,你就可以去申请仲裁。 如果仲裁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正常离职后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你是有途径可以维权的,但要注意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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