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输了之后还能向法院起诉吗?


仲裁输了之后能否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仲裁是什么。仲裁是一种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给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解决纠纷途径。 在劳动争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劳动仲裁输了,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比如小李与公司就工资支付问题进行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对小李不利,那么小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这里的“另有规定”是指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两类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如果是这两类情况,用人单位不能起诉,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然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对于一般的民商事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比如甲和乙签订了商业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并通过仲裁解决,仲裁结果出来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法院起诉。不过,如果存在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等,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