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管父母是否可以告她?
我家女儿成年后对我们老两口不管不顾,平时不看望也不给生活费,我们生活上有很多困难。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能不能去法院告她,让她尽到照顾我们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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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女儿不管父母,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她的。 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赡养义务。赡养义务指的是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供养、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的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子女要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关心他们的日常起居和精神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而女儿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女儿支付赡养费等费用,并可能要求女儿定期看望、照顾父母等。所以,当女儿不管父母时,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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