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有安置房,能去法院起诉吗?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他一直拖着不还。后来我发现他有一套安置房。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让法院帮我把钱追回来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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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拥有安置房时,债权人是可以前往法院起诉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和流程。 首先,我们来看看起诉的基本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只要你能证明你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比如有借条、转账记录等,并且知道债务人的身份信息,有明确的还款诉求,那么就满足了起诉的基本要求。 接着,关于债务人的安置房,这涉及到后续执行的问题。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而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如果该安置房超出了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法院在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以对多余的部分进行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起诉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写好起诉状,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最终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债务人有安置房,这可能为你实现债权提供一定的保障,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来判断。 总之,债务人有安置房并不影响你去法院起诉追讨债务。在整个过程中,要遵循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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