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期间是否可以起诉?
我公司涉及破产重组,最近和另一家公司有业务纠纷,对方欠我们货款一直拖着不给。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起诉对方,可又不确定在公司破产重组期间能不能这么做。想问下在这种破产重组期间究竟可不可以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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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重组期间,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我们要明白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法律对诉讼问题做了相应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意味着如果在破产重组申请受理前已经存在相关诉讼,会先中止,等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再继续。 同时,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这就对管辖法院做了明确规定,防止出现管辖混乱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要在破产重组期间起诉,必须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另外,如果是针对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是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让债务人的财产能够统一进行处理和分配。所以在起诉时,也要考虑到这一点对诉讼结果执行的影响。 综上所述,破产重组期间可以起诉,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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