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欠款个人签字能否起诉?

我之前在业务往来中,对方公司欠款,合同上除了盖有公司章,还有他们公司一个员工签了字。现在公司一直拖着不还钱,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是不清楚这种有个人签字的情况,能不能起诉这个签字的人,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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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欠款且有个人签字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如果签字的个人是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以公司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所以这种情况下,通常只能起诉公司,而不能起诉法定代表人个人,因为其签字行为是职务行为。 其次,如果签字的个人是公司的代理人,经过公司授权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代理人的签字后果由公司承担,一般也是起诉公司,而非代理人个人。 然而,要是签字的个人并非法定代表人,也没有公司的授权,却以公司名义签字,可能构成无权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不追认该签字行为,债权人可以起诉签字的个人。 另外,如果签字的个人自愿为公司债务提供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那么债权人既可以起诉公司,也可以起诉签字的保证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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