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离婚但协商不成,打算起诉离婚。我们现在居住在深圳,不知道深圳这边的法院能不能受理我们的离婚起诉,想了解下在深圳起诉离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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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是否可以起诉离婚,需要看具体情况。起诉离婚,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也就是说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住所地一般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户籍在深圳,那么在深圳起诉离婚是没问题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被告的户籍不在深圳,但是在深圳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深圳就是其经常居住地,那么也可以在深圳的法院起诉离婚。 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符合这个情况,并且被告在深圳有符合条件的居住情况,同样能在深圳起诉。所以,能不能在深圳起诉离婚,关键看被告的户籍或者居住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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