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讨论双方是否可以异地起诉离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起诉离婚的概念。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通常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不过,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那么在异地起诉离婚的情况就需要具体分析了。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在异地且满足一定居住时长条件,是有可能在异地起诉离婚的。 比如,夫妻二人都离开老家外出打工多年,在现居住地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那么就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但要是只有一方离开住所地,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仍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双方异地是有可能起诉离婚的,但要根据具体的居住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