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离婚是否可以起诉?
我被对方骗着办了离婚手续,当时对方说了一些虚假的理由让我同意离婚。现在我知道真相了,感觉自己被坑了,想问问这种骗离婚的情况,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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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骗离婚”是指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对于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起诉,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首先,关于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离婚登记是基于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旦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也就是说,从程序上,只要办理了合法的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就已经合法终止。即便存在一方欺骗另一方的情况,也不能直接否定离婚登记的效力。 其次,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是在骗离婚过程中,一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能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欺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一方以欺骗手段获得子女抚养权,另一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由,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从保障子女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 总之,“骗离婚”本身不能直接起诉撤销离婚登记,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时,若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等情形,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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