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起外号能起诉侵权吗


在生活中,被人起外号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但并不是所有被起外号的情形都能构成侵权并通过起诉来解决。下面为你详细分析能否起诉侵权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侵犯名誉权。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简单来说,就是他人对你的看法和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别人给你起的外号带有侮辱、诽谤性质,导致你的社会评价降低,那么就可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比如,给人起一些带有歧视性、贬低性的外号,像“瘸子”(对身体有残疾者不尊重的称呼)、“小偷”(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给人安上这样的称呼)等,使得周围人对你产生负面看法,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 然而,如果起的外号是比较友好、善意的,大家都觉得没有恶意,并且没有对你的名誉造成损害,那么通常就不构成侵权。比如一些亲昵的外号,像“小胖”“小机灵鬼”等,在大家日常相处中属于一种轻松的称呼,没有贬低他人的意思,就不能认为是侵权行为。 当你认为被起的外号构成侵权想要起诉时,还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证人证言,比如听到这个外号传播的人的证言;聊天记录,能证明有人使用该外号并造成不良影响;还有一些视频、音频资料等。只有有了充分的证据,才能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在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被人起外号能否起诉侵权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这个外号是否侵犯了你的名誉权,是否对你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如果自己无法判断,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能根据具体情况给出更准确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