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配?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产,不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产会怎么分配。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对方出的多,贷款是一起还的。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房产分配有什么规定,我能分到多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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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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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房产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通常会根据多种情况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房产分配规则。 首先是一方婚前购买并付清房款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房产是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购买并且付清了全部房款,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办好了房产证,婚后两人离婚,女方就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其次是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在实际操作中,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比如,像你这种情况,虽然首付对方出得多,但贷款是一起还的,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综合考虑这些情况,可能不会绝对平均分配,但也会保障双方合理的权益。 再者是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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