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后还能自诉诽谤罪吗?
我之前因为和别人发生纠纷,对方恶意诽谤我,我报了警,对方受到了行政处罚。可我心里还是觉得憋屈,我想让他为自己的诽谤行为付出更大代价。我想问下,在他已经受到行政处罚后,我还能不能去法院自诉他诽谤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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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处罚后,是有可能可以自诉诽谤罪的。下面来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得是有人故意编造虚假的事情去说,并且这些话对别人的名声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达到了比较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 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这里明确了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 行政处罚和刑事自诉并不冲突。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一种行政制裁,比如警告、罚款、拘留等。而自诉诽谤罪是被害人通过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只要诽谤行为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即使行为人已经受到了行政处罚,被害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比如,诽谤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诽谤的内容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不过,在实践中,被害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在考虑自诉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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