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签了协议后还能起诉医院吗?


在医疗纠纷中,即使签订了协议,也有可能起诉医院,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般情况下协议的效力。协议本质上是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就像两个人之间的“君子协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医患双方签订了医疗纠纷协议,通常意味着双方都认可了协议中的内容,并且愿意按照协议执行。从法律角度讲,这种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并不是签了协议就绝对不能起诉医院。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那么起诉是有可能被法院支持的。 第一,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欺诈就是医院故意隐瞒了一些重要的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的信息,让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比如,医院明明知道手术存在重大风险,但却没有如实告知你。胁迫则是医院通过威胁、逼迫等手段,让你不得不签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然后再起诉医院。 第二,协议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就是协议的内容明显对一方不利,严重违反了公平原则。比如,医院的医疗过错给你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协议中的赔偿金额却远远低于你实际遭受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你认为协议显失公平,也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并起诉。 第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你对协议的重要内容存在错误的认识。比如,你以为协议中包含了对后续治疗费用的赔偿,但实际上并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你发现存在重大误解时,同样可以请求撤销协议并起诉医院。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签了协议后并非绝对不能起诉医院。但在决定起诉之前,你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可以撤销协议的情形。同时,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