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且领了结婚证,男方不负责可以告男方吗?
我和老公领了结婚证,现在我怀孕了,可他对我不管不顾,产检也不陪我去,生活上也不照顾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法院告他,让他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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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首先,从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在女方怀孕这个特殊时期,身体和生活上都需要更多的照顾和支持,男方作为丈夫,有责任为女方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如果男方不负责,不履行这些义务,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扶养费用。 其次,关于孩子出生后的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待孩子出生后,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有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若男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责任,支付抚养费。 此外,在婚姻关系中,如果男方的不负责行为对女方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女方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男方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不过,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总之,女方在怀孕且领了结婚证的情况下,男方不负责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但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以证明男方的不负责行为以及给自己和孩子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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