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算拖欠工人工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却没收到钱,老板说过几天给。我不太清楚这算不算是拖欠工资,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的情况才叫拖欠工人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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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拖欠工人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行为。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所明确规定的。这里所说的“按月支付”,意味着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按小时、按日或者按周支付工资。如果超过了约定的支付时间,就算是拖欠工资。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会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工资支付的时间。比如约定每月15号发工资,要是到了15号,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工资,而且也没有合理的理由,那就属于拖欠工资。不过,“无故拖欠”不包含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也不包括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了这些特殊情况外,只要是超过了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就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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