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起诉委托人和受托人吗?


在法律上,是有可能同时起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委托关系。委托关系就是委托人把某些事务交给受托人去办理,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事务。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因为他们的行为给第三人(也就是您)造成了损害,就可能涉及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受托人因为委托人的原因,没办法对您履行义务的情况,受托人就需要向您披露委托人,这时您可以选择起诉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但不能同时起诉。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您是可以同时起诉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比如,委托人和受托人存在恶意串通,共同实施了侵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恶意串通就是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一起商量好做出损害您利益的事情。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您就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同时起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他们都有义务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事务中都存在过错,并且他们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了您的损失,您也可以同时起诉他们。比如,委托人提供了错误的指示,而受托人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最终造成了您的损失。这时,您可以根据他们各自的过错程度,要求他们按照相应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能不能同时起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证据来判断。如果您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应该对您的损失负责,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案件,确定是否可以同时起诉他们以及如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