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对方偷税漏税是否可以起诉对方?


发现对方偷税漏税,是可以通过一定途径来追究其责任的,但这里的“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来解释一下偷税漏税的概念。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漏税则通常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对于偷税漏税行为,最直接的处理部门是税务机关。你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税务机关有职责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一旦查证属实,税务机关会依法对偷税漏税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理,比如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罚款等。这是一种行政处理程序。 而如果涉及到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对方,通常是在因为对方的偷税漏税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等情况下才可以。比如,在商业合作中,对方因偷税漏税导致合同履行出现问题,给自己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害,此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和合同违约的相关规定。 要是偷税漏税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构成犯罪的,就会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种情况下,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所以,发现对方偷税漏税,不一定是自己去“起诉”,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