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我和对象没领证,一直同居生活。现在感情不和想分开,但对方一直纠缠。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解除我们的同 居关系,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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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能否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这个问题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同居关系的概念。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而共同居住生活所形成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婚姻关系是经过法律登记确认,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夫妻关系;而同居关系在法律上的保护程度相对较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是因为单纯的同居关系并不属于法律所调整和规范的婚姻关系范畴,法律一般不干涉当事人自行选择的同居生活方式。所以,如果仅仅是想结束同居这种状态,向法院起诉是不会得到受理的。
然而,如果在同居期间涉及到一些其他的纠纷,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比如,在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同居期间双方可能共同购置了房产、车辆等财产,当解除同居关系时,就会涉及到这些财产如何分配。还有子女抚养问题,若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就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承担等。对于这些因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虽然不能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但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向法院寻求公正的裁决。
综上 所述,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通常不予受理,但因同居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在面对同居关系相关问题时,建议当事人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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