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先请育儿假再请产假吗?

我刚得知自己怀孕了,想着之后要生孩子休产假,也想之后有时间好好陪伴孩子成长休育儿假。但不太清楚这两个假期的顺序,想问下能不能先请育儿假,等育儿假结束了再请产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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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假育儿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产假和育儿假的概念。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调养,顺利恢复身体以及照顾新生儿。而育儿假则是为了鼓励家长更好地陪伴孩子成长而设立的假期。 在我国,产假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该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育儿假方面,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以一些地方为例,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可以各享受若干天的育儿假。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通常是先请产假再请育儿假,而不是先请育儿假再请产假。因为产假是基于生育这一特定生理事件而设立的,是女职工生育前后必须的休息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一般是在分娩前后开始计算。而育儿假是在孩子出生后的一定时间段内可以灵活安排的假期。先休产假符合生育的自然流程和法律保障生育权益的初衷。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先请育儿假再请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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