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赡养老人可以指定为爷爷奶奶吗?
我想在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把赡养老人这一项填成爷爷奶奶,不知道符不符合规定。我父母都健在,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需要我照顾。想问下,在法律和政策上,我能把爷爷奶奶填进赡养老人专项扣除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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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这一项主要涉及的是对被赡养人的界定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这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按照规定标准扣除一定金额的政策。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只有在他们的子女(也就是纳税人的父母)均已去世,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年满60岁的情况下,纳税人才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结合您的情况,您的父母都健在,即便您在实际生活中承担了照顾爷爷奶奶的责任,按照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在申报个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是不可以将爷爷奶奶列为被赡养人的。不过,如果后续出现您父母均已去世,同时爷爷奶奶仍然在世且年满60岁的情况,您就能够把爷爷奶奶作为被赡养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了。 所以,目前在您父母健在的情形下,您申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只能填写符合条件的父母。这样做既能保证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也能准确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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