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子女和孙儿能否同时填写?
我在填写纳税申报时,涉及到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我自己有子女,同时还在抚养孙儿,不清楚在申报时能不能把子女和孙儿的信息同时填写上去享受扣除政策,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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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涉及到能否同时填写纳税人子女和孙儿信息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扣除项目和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从定义来看,通常是纳税人自己的子女符合扣除条件。 然而,若孙儿的父母均已离世或者不具备抚养能力,纳税人承担了孙儿的抚养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孙儿可以视为纳税人的子女,按照规定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要注意的是,纳税人不能既把自己子女又把孙儿同时重复在一个扣除项目里填写以获取双倍扣除。因为扣除政策是为了合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非让纳税人获得不当利益。 简单来说,如果纳税人正常抚养自己的子女,并且对孙儿没有承担法定的抚养责任,那就只能填写子女信息享受扣除。要是纳税人承担起了孙儿的抚养,并且满足相关条件,那么可以选择填写孙儿信息享受扣除,但不能同时把两者都填在同一扣除项目里来额外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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