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发票能开成其他类型吗?
我找了些临时工干活,现在要开发票结账。我不太清楚临时用工发票的规定,想知道能不能把临时用工发票开成其他类型的发票,比如开成办公用品之类的,这样做会不会有啥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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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临时用工发票能否开成其他类型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经济活动的重要记录,也是税务管理的关键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临时用工业务,真实的业务内容就是提供临时性的劳务服务。如果将临时用工发票开成其他类型,比如办公用品发票,这显然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虚开发票的危害极大,对开票方而言,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受票方来说,接受虚开的发票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关费用,而且还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罚。所以,临时用工发票必须如实开具,不能开成其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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