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临时工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取得发票?
我开了家小公司,最近雇了些临时工帮忙做项目。支付他们劳务报酬时,我不太确定要不要让他们提供发票。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企业支付临时工劳务报酬需不需要取得发票呢?不开发票会不会有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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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支付临时工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取得发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对于企业支付临时工劳务报酬,如果临时工提供的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那么按照规定,企业通常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如果临时工的单次劳务报酬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目前,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不取得发票。企业可以凭借临时工的收款凭证、内部凭证等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然而,如果临时工的劳务报酬超过了增值税起征点,企业就需要取得发票。一般来说,临时工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企业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后,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若企业未取得发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笔劳务报酬支出可能无法在税前扣除,这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导致企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企业还需要注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支付临时工劳务报酬时,有义务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无论是否取得发票,企业都应履行这一代扣代缴义务。 总之,企业支付临时工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取得发票,关键在于劳务报酬是否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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