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承租方侵权是否可以撤销合同?


在探讨民法典中承租方侵权是否可撤销合同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几种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例如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然而,承租方侵权的情况通常并不直接对应上述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一般来说,承租方侵权更多地涉及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当承租方实施侵权行为时,出租方通常不能直接依据侵权行为来撤销合同。但是,如果承租方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承租方的侵权行为属于“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那么出租方可以通过解除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例如,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严重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周边环境,导致出租方出租房屋获取租金以及保障房屋合理使用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时出租方就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承租方侵权一般不能直接导致合同撤销,但如果其侵权行为构成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出租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