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财物出现了丢失情况。有人怀疑是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也有人觉得可能是被人偷偷盗窃了。我不太清楚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这两者的界限到底是怎样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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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盗窃界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都是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界限。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所说的单位人员,通常是在单位中具有一定职务、能够利用职务便利的人。例如公司的财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等。而盗窃罪的主体则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主体。 其次,在犯罪行为方式上,职务侵占罪主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里的“利用职务便利”是关键,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在单位担任的职务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比如,仓库管理员利用自己管理仓库货物的职务便利,将货物私自拿走并变卖。而盗窃罪则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经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人财物非法占有。比如,潜入他人家中或办公室,偷偷拿走财物。 最后,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 综上所述,区分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是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财物,则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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