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和职务侵占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和职务侵占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构成盗窃罪。比如一个普通的成年人,潜入他人家中偷取财物,就可能构成盗窃罪。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像公司的员工、管理人员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侵占行为,才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其次,两者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经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例如,小偷趁店铺老板不注意,将店内的商品偷走。而职务侵占罪是行为人利用自己在单位担任一定职务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比如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权力,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比如公司的会计,利用自己掌管财务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 再者,犯罪对象也有所差异。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所有、管理或占有的公私财物,这些财物不一定与犯罪人所在单位相关。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财物。 从法律依据上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