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能否解除?

我是一名员工,现在正在患病治疗期,可我的劳动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我担心公司会借此和我解除合同,想了解下在我患病期间,公司有没有权力在合同到期时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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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个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接下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也就是说,在员工患病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会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 当医疗期期满后,情况会有所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所以,如果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员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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