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后是否可以转让?
我有个商标进入初审公告阶段了,现在有公司想买我的商标,我也有点心动。但不知道初审公告后的商标能不能转让,转让过程会不会和普通商标转让有区别,转让的话有啥要注意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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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初审公告后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概念和依据。 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局经过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一系列审查,认为该商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初步判定给予核准注册,并将商标的相关信息在商标局指定的刊物上予以公布的程序。不过,初审公告并不意味着商标已经成功注册,还存在三个月的异议期,在这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初审公告后的商标转让和已注册成功的商标转让,在基本流程上是一致的,都需要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不过,初审公告后的商标转让存在一定风险。因为在异议期内,如果商标被他人提出有效异议,且商标局最终裁定异议成立,那么该商标将无法获得注册,转让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在进行此类商标转让时,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谨慎考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商标可能面临的异议风险,转让方也应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双方可以在转让协议中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责任承担进行明确约定,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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