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做了公证不通过商标局转让是否可以?
我有一个商标,已经做了公证,本想着直接和对方完成转让就行了。但朋友说必须要通过商标局转让才有效。我不太确定,就想问问,商标做了公证之后,不通过商标局转让到底行不行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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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商标做了公证不通过商标局转让是否可行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商标转让的基本概念。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这意味着,商标转让是需要经过商标局核准并公告这一法定程序的。虽然商标公证是对商标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转让双方的权益,比如证明转让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等。但是,公证并不能替代商标局的核准程序。
即使商标转让做了公证,如果不通过商标局进行转让,那么该转让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商标权是一种经过行政授权的权利,其权利的取得和变更都需要经过特定的行政程序。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受让人才能够真正获得商标专用权,才能够合法地使用该商标,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此外,如果不通过商标局转让,可能会面临诸多风险。例如,原商标注册人可能会继续使用该商标,或者将该商标再次转让给他人,从而给受让人带来经济损失。而且,一旦发生 商标侵权等纠纷,由于没有经过商标局的核准转让,受让人可能无法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商标做了公证之后,不通过商标局转让是不可以的。为了确保商标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转让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并经过核准公告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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