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能否破产?


在我国,贸易公司是能够破产的。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对于贸易公司而言,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启动破产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当贸易公司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就可以申请破产:一是公司不能偿还已经到期的债务,同时公司的全部资产已经不够用来偿还所有债务;二是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并且明显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比如,贸易公司欠了供应商大量货款,到了还款期限却无法支付,同时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全部资产加起来也不足以偿还这些债务,或者公司虽然资产看起来还可以,但实际上资金周转困难,明显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就满足了破产的条件。 关于破产的申请主体,该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这意味着,贸易公司自己如果觉得符合破产条件,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的债权人,也就是那些被贸易公司欠钱的人,在贸易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贸易公司破产;如果贸易公司已经解散但还没清算完,而且资产不够偿还债务,负责清算的人要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当贸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会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等。之后,管理人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偿还债务。一般来说,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接着是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总之,贸易公司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破产的,破产是一种合法的处理债务问题的方式,能够让公司有序地退出市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