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否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是可以协商处理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是有适用条件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里所说的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包括: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等。也就是说,如果事故情况比较轻微,不涉及人员重伤、死亡,财产损失也不严重,且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形,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其次,协商处理的流程一般如下。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以确保自身和其他车辆的安全。然后,双方应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等信息,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固定证据。之后,双方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是确定事故责任和赔偿事宜。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最后,协商处理时也有一些注意事项。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要保持冷静,理性沟通,避免情绪化的争吵。要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如果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应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同时,签订的赔偿协议要明确、具体,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一方不履行赔偿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解决方式,但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