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否进行保全?


在交通事故中,是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财产保全,通俗来讲,就是在打官司或者打官司之前,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导致自己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某些财产冻结、查封起来,让对方不能随意处理。 在交通事故里,如果受害人担心肇事方不履行赔偿义务,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这里所说的“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在交通事故中就可能表现为肇事方可能转移车辆、存款等财产。 申请财产保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种是诉讼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还没有正式向法院起诉之前就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在已经向法院起诉之后,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如果发现肇事方有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将来判决可能无法执行,受害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要提供担保,这是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申请人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但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