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是否可以不理就交给保险?
我最近出了交通事故,买了保险,想着是不是可以什么都不管直接让保险来处理赔偿事宜。但又担心这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比如会不会有些情况保险不赔还得自己负责,所以想了解清楚能不能真的就不理直接交给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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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赔偿中,不可以完全不理就交给保险。 首先,保险公司只会在保险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有明确的约定,比如交强险和商业险都有各自的赔偿限额。例如交强险对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都有具体规定,超出这些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就不会再承担赔偿责任,而需要当事人自己进行赔偿。 其次,在一些情况下,交强险甚至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等情形,此时就不能完全依赖保险来处理赔偿问题。 另外,即使有保险赔偿,当事人也不能完全不出面。因为保险公司不是侵权方,当事人作为侵权方,不出面的话,保险公司无权替当事人签收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且在处理赔偿事宜过程中,如对方最终提起诉讼,当事人仍然需要出席法庭进行抗辩。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这些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和责任免除情形等。所以,在交通赔偿中,当事人不能不理就交给保险,还是需要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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