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获得谅解后能免诉吗?
我之前开车发生了交通肇事,导致对方死亡。现在和对方家属达成了和解,他们也给我出了谅解书。我想知道,有了这个谅解书,检察院会不会就不起诉我了,我这种情况能免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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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即便获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也不一定能免予起诉。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首先,咱们要明白交通肇事罪的概念。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当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时,这通常就满足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不过,受害者家属出具的谅解书在司法实践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谅解书意味着受害者家属对肇事者的行为表示了一定程度的宽恕和谅解。检察院在决定是否起诉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获得谅解书是一个积极的情节,它可以反映出肇事者在事后积极弥补过错、取得受害者家属的原谅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中,肇事者有自首、积极赔偿、获得谅解等情节,且综合全案来看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检察院有可能基于这些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如果肇事行为本身情节恶劣,比如存在酒驾、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即便有谅解书,检察院也很可能会提起公诉。因为这些严重违法行为反映出肇事者主观过错较大,社会危害性也较大。所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获得谅解后是否能免诉,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检察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全案情节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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