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两人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只给一方缴纳?
我和我兄弟有一些共同的收入,现在想把这些收入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都让一方来缴纳,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允不允许这么操作,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展开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按照个人的收入情况来计算应纳税额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兄弟两人的个人所得税不能随意只让一方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谁取得了收入,谁就应该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每个人的收入来源和金额不同,适用的税率和扣除标准也不一样。如果将两人的收入集中到一方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能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不准确。比如,一方收入较低,本身可能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或者未达到纳税起征点;而另一方收入较高,适用较高的税率。若都让一方缴纳,可能会多缴纳税款,也可能少缴纳税款,这都违反了税收公平原则和法律规定。 如果故意将收入集中到一方来逃避缴纳更多的税款,这种行为属于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兄弟两人应该按照各自的收入情况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