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有2个继承人是否可以要求卖房?


在一套房子有2个继承人的情况下,能否要求卖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这两个继承人是按份共有该房屋,并且其中一个继承人所占份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那么这个继承人是可以要求卖房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他有权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例如,甲和乙按份共有一套房子,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此时甲要求卖房,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甲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要是两个继承人是共同共有该房屋,那么必须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卖房。比如,两个继承人是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继承了这套房子,这种情况下卖房就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行。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能擅自要求卖房。 此外,如果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也就是说,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善意的买房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原共有人可以向擅自处分的人要求赔偿损失。 总之,两个继承人是否能要求卖房,关键要看共有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处分条件。在遇到这类问题时,继承人之间最好先进行友好协商,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