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被起诉了该如何应对?上海土地使用权到期又该怎么办?
我遇到了麻烦事,涉及拆迁纠纷还被起诉了,心里特别慌,完全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而且我在上海,名下的土地使用权也快到期了,也不清楚到期后要怎么处理。想了解面对这两种情况,具体的应对方法和需要注意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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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拆迁纠纷被起诉了,首先要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房屋拆迁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这就好比一场比赛,你要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自己的‘武器’和‘说法’。 准备证据很关键,比如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证明房屋结构等情况的证据等。证据就像是比赛中的得分点,越充分越有利。同时要明确拆迁纠纷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拆迁土地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对于上海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要区分住宅和非住宅。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就意味着住宅用地到期后不用担心,会自动延续使用。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关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照规定向国家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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