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章盖两个还能用吗?
我在开发票的时候不小心盖了两个发票章,这张发票不知道还能不能正常使用。我担心盖了两个章会不符合规定,影响发票的效力,也不知道后续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下发票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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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财务和税务操作中,发票章盖了两个是否能用,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发票盖章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这里强调了要加盖发票专用章,但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盖一个。 如果这两个发票章都清晰可辨,并且发票上其他的信息,比如开票日期、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金额、货物或服务名称等都是完整、准确的,没有涂改、模糊等情况,通常来说,这张发票还是有效的,可以正常使用。因为税务机关主要关注的是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章的合规性,清晰的两个章并不影响对这些关键要素的判断。 然而,如果两个章相互重叠,导致其中一个章或者发票上的某些重要信息模糊不清,难以辨认,那么这张发票可能就不符合规定了。这种情况下,受票方有权拒收,因为发票信息不清晰可能会影响到受票方的记账、抵扣等操作,也不利于税务机关的监管。如果出现这种不清晰的情况,建议重新开具一张清晰盖章的发票,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和财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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