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专票加盖了税务局专用章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也就是说,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加盖税务局的代开发票专用章,而是由代开企业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如果代开专票加盖了税务局专用章,一般情况下,这张发票不符合规范要求。因为规范的代开专票只需代开企业加盖自身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即可,加盖税务局专用章属于不符合发票盖章规定的情况。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所以,如果受票方收到这样的发票,是可以拒收的。
当遇到代开专票加盖了税务局专用章的情况时,代开企业应该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通常的做法是将加盖了税务局专用章的发票作废,然后重新按照规定代开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即只加盖代开企业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这样才能保证发票符合规定,可以正常用于财务报销和税务处理等业务。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5个相关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盖章吗?
我公司最近在处理发票事务,拿到了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发现有的发票没盖章。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想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必须要盖章呢?不盖章会有什么影响吗?
代开专票开错了作废后如何填写增值税主表?
我之前去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结果开错了,现在已经完成了作废处理。但是我不知道在填写增值税主表的时候该怎么填,是要把代开的金额都扣除吗?还是有其他特殊的填写方式?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专票多开了该怎么办?
我公司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小心多开了金额。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直接作废重新开,还是有其他办法?会有什么税务风险吗?很担心处理不当带来麻烦,想了解正确的解决方法。
发票章盖错了能否补盖正确的?
我在开发票时不小心把发票章盖错了,现在不知道能不能再补盖一个正确的章。要是不能补盖,这张发票可能就废了,还得重新开,很麻烦。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到底可不可以补盖正确的章呢?
开票信息需要盖章吗?
我在开发票的时候,对于开票信息是否要盖章不太清楚。如果不盖章会不会影响发票的效力呢?我担心不盖章会让发票不规范,想问下按照法律规定,开票信息到底需不需要盖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