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收入一方能否请求对方给予帮助?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我一直在家操持家务没有收入。现在面临离婚,我担心自己之后生活没保障,想知道像我这种无收入的一方,在法律上能不能请求对方给予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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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无收入一方是有可能请求对方给予帮助的。这涉及到法律上的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里的“生活困难”,按照法律规定,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对于无收入一方,如果其离婚后没有足够的财产维持生活,就可能符合生活困难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为无收入一方请求对方帮助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无收入一方请求对方帮助时,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帮助的方式和数额等。比如,可以是一次性给予一定金额的金钱帮助,也可以是提供住房居住等。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无收入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像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持续时间、困难程度等因素来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以保障无收入一方在离婚后的基本生活。所以,无收入一方在符合条件时,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对方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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