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状态就不能收养孩子吗?
我一直是未婚状态,但是很喜欢孩子,想收养一个。身边很多人说未婚不能收养孩子,我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未婚收养孩子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收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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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未婚状态并非就绝对不能收养孩子。收养,简单来说就是将他人的子女收为自己的子女来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把未婚作为不能收养孩子的限制条件。不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这主要是为了保护被收养的异性子女的权益,避免可能出现的一些不良情况。也就是说,未婚的人只要满足上述法定的收养条件,是可以收养孩子的。但如果未婚者收养异性子女,就必须满足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这个额外条件。所以,对于未婚者而言,只要自身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是完全有权利收养孩子的,法律保障每个人在符合条件下进行收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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