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否能要求劳动赔偿?


在法律层面,当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劳动赔偿的。首先,我们来解释下拖欠工资和劳动赔偿这两个概念。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赔偿则是用人单位因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其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不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还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所以,当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