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镇户口儿媳妇能否在公公宅基地建房?

我是城镇户口,公公是农村户口有块宅基地。我想在这块宅基地上建房,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可行。我不太清楚相关政策和规定,担心建了房之后会有产权纠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想了解下我到底能不能在上面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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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建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宅基地的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并且宅基地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分配的福利性用地,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 城镇户口的儿媳妇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规定上来说,她本身没有使用公公所在村集体宅基地的资格。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若以公公的名义申请建房,是可行的。因为公公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申请和使用宅基地建房的权利。在以公公名义申请并获批后,儿媳妇可以出资建房。但要注意,建成房屋的产权通常是以宅基地申请人即公公为准。如果涉及到家庭内部对房屋权益的分配问题,建议家庭成员之间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方的出资、权益等情况,以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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