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交后重新再缴纳的第一个月是否可以使用?
我的医保之前断交了一段时间,现在重新开始缴纳。我想知道重新缴纳的第一个月,医保能不能正常使用呢?是住院、门诊都能用,还是有什么限制条件呢?很担心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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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交后重新缴纳的第一个月能否使用,需要区分是职工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且在不同地区规定也有所差异。 对于职工医保而言,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情况下,断交不超过三个月,重新缴纳后的次月起可以恢复享受医保待遇,也就是说重新缴纳的第一个月通常不能使用。但如果断交超过三个月,可能会有一定的等待期,等待期一般在3 - 6个月,在等待期内是无法正常使用医保报销的。不过,部分地区政策较为宽松,断交后重新缴纳,第一个月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用于在药店买药或者门诊看病支付费用,但住院报销通常还不能使用。 而城乡居民医保,是按年度缴费的。如果错过集中缴费期,在补缴后,通常会有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所以重新缴纳的第一个月大概率是不能使用的。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在非集中缴费期补缴城乡居民医保,有9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所以,要明确医保断交后重新缴纳第一个月能否使用,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以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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