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使用伴侣的医保?
我和伴侣都有医保,最近我生病去看病,想着能不能直接用伴侣的医保报销费用。但又怕这么做是不合法的,所以想问问在法律规定上,到底可不可以用伴侣的医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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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使用伴侣的医保的。医保,也就是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它具有特定的指向性,是为参保人本人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的。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使用伴侣的医保就属于将他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自己冒名使用的行为,这种行为是明确被禁止的。 不过,在一些地方出台了医保共济政策。所谓医保共济,就是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将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在这些有医保共济政策的地区,在绑定成功之后,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是可以使用伴侣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但这并不等同于可以用伴侣的医保报销原本应由自己医保报销的费用。如果超出政策允许范围使用,仍然会被认定为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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