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手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我买了一部手机,商家给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不太清楚这张发票能不能用来抵扣税款,我是个人消费买的手机,但如果以后有公司业务使用的情况呢?想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形下,这张购买手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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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购买手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增值税抵扣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抵扣就是指一般纳税人可以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来抵减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产生的销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简单来说,就是你买东西交的税可以在卖东西交税时扣除一部分。 如果是个人购买手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抵扣的。因为个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涉及增值税的抵扣问题。个人消费购买手机,其用途并非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产生销项税额,也就不存在用进项税额去抵扣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要是企业购买手机,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如果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购买手机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比如作为办公通讯工具供员工使用等,那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是可以抵扣的。不过,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将该发票进行认证,并在纳税申报时填写相应的抵扣信息。但如果购买的手机是用于集体福利,例如作为员工福利发放给员工,或者用于个人消费性质的用途,那么根据上述条例规定,其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而且企业应当准确划分可以抵扣和不得抵扣的项目,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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