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入办公手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我所在的公司为方便办公购入了一批手机,不知道在税务处理上,这些手机的进项税额能不能进行抵扣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税法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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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法中,进项税额抵扣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当公司购入货物用于特定的经营活动时,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简单来说,就是可以少缴纳一部分增值税。 对于公司购入办公手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如果公司购入的办公手机是用于正常的办公经营活动,比如员工用于业务沟通、处理工作事务等,并非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项目,那么通常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这是因为这种情况下,办公手机属于公司为开展经营活动而购进的货物,符合增值税链条中抵扣的原理。 然而,如果公司购入的手机是用于集体福利,例如作为员工福利发放给员工;或者用于个人消费,比如老板将手机拿回家供个人使用,那么按照规定,其进项税额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公司在判断购入办公手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时,要根据手机的实际用途来确定。若用于正常办公经营,一般可抵扣;若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则不能抵扣。同时,公司需要保存好相关的发票等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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